

暨南大学EMBA摄影俱乐部章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2-16 点击次数:984
暨南大学EMBA摄影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暨南大学EMBA摄影俱乐部的管理,促进俱乐部的健康发展,维护俱乐部和会员的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暨南大学摄影俱乐部宗旨:以摄会友,增长知识;促进交流,扩大空间;团结协作,互助互爱。。
第三条 俱乐部隶属于“暨南大学EMBA联合会”,接受暨南大学EMBA联合会的领导和暨南大学管理学院的监督。
第二章 服务内容
第四条 暨南大学EMBA摄影俱乐部致力于为暨南大学EMBA中对摄影有兴趣的同学、校友提供休闲、健康、户外、摄影的活动平台,以促进俱乐部会员之间的互动交流,提高摄影水平、搭建跨班级的以兴趣为导向的交流平台。
(一)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摄影活动
(二)每个季度组织一次邀请专业指导老师的摄影讲座,以提高摄影爱好会员的摄影水平与技术交流。
(三)不定期组织摄影采风活动。
(四)每年组织一次摄影展及比赛。
(五)将根据会员需求适时推出各项活动。
第五条 俱乐部费用。暂确定不收会员费,初期费用由参加活动的会员平摊。
第三章 组 织
第六条 俱乐部领导组织由暨南大学EMBA摄影俱乐部成员组成,经选举产生,名额不作限定。组织班子每届任期为二年。
第七条 俱乐部设名誉理事长、名誉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各班有兴趣的同学)、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
第八条 俱乐部组织和工作人员属义务工作性质,不领取任何报酬。
第九条 俱乐部领导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俱乐部的具体事项。
第十条 接受暨南大学EMBA联合会的领导,支持联合会会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会员须知
第十一条 入会条件
(一)会员以暨南大学EMBA在读同学及毕业校友为主。
(二)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老师、EMBA授课教师,名额不作限制。
(三)暨南大学MBA学员可以申请加入,但人数限制在总会员的10%-20%内。
第十二条 会员名额不限定,对摄影有兴趣的同学都可以申请加入。
第十三条 入会程序
(一)填写并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新加入会员由俱乐部秘书处统一接受申请,审核同意后加入。
第十四条 会员权利
(一)会员有权利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摄影活动。
(二)会员优先参加俱乐部举办的摄影讲座等活动、交换摄影器材等。
(三)根据会员需求,提供其他延伸服务。
第十五条 会员义务
(一)热爱暨南大学EMBA摄影俱乐部,遵守俱乐部章程,维护俱乐部利益,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
(二)会员间应互相尊重,倡导健康快乐的摄影文化。
(三)会员有义务配合俱乐部组织工作,通知活动应主动回复确认,自觉做到守时守信。
第十六条 队员资格延续及终止
(一)资格延续:每年组织队员资格审查,俱乐部组织班子没有异议,自动延续会员资格。
(二)资格终止:一年内从不参加组织活动,或者经常不守信用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三)严重违反俱乐部规定,有意损坏俱乐部形象,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章 相关事项
第十七条 俱乐部标识
(一)俱乐部统一制定会服、会旗、会徵以及其他标识。
(二)统一规范使用俱乐部标识,体现俱乐部团结形象。
第十八条 赞助与冠名
(一)鼓励会员赞助俱乐部的活动,金额不限。
(二)经俱乐部理事会同意,赞助商可获得俱乐部系列活动的冠名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会员加入暨南大学EMBA摄影俱乐部,即视为同意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暨南大学EMBA摄影俱乐部。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