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性本质的再认识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30 点击次数:1589
作者简介:郝英奇,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人力资源管理,动力机制设计,盈利模式研究。科研成果:出版《运筹学》、《现代市场营销》教材两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获得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奖、省级科技进步奖、省教育厅优秀教学成果奖。近5年承担课题:承担教育部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省教育厅名牌专业建设项目、省国资委重大决策招标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郑桂红(1984-),女,江西上饶市人,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暨南大学企业管理系硕士毕业生。
摘要:人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认清人性的本质是组织管理的前提条件。既有的人性假设都是在横断面上探讨人性,存在着“盲人摸象”般的片面性。本文立足于“社会存在决定思想意识”的公理,从人类演化进程的纵剖面视角,揭示沉淀在人类基因上的不同属性,进而提出“层次人”假设:人性是一个综合体——在漫长的蛮荒时代,生活资料匮乏,在生存需要的驱动下派生了自利性;人类进入商品社会以后,交换需要派生了利他性;进入文明时代后,人们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于是派生了第三种属性——道德性。自利是人性的主要成分,道德是人性中最稀缺的属性,利他性介于两者之间。通过在大学生、一线工人和火车站流动人口中的经济学实验,较好地验证了“层次人”假设。
关键字:人性本质;“层次人”;人性假设;经济学实验
一、导言
管理是界定在组织上的,组织是由人构成的,人性假设是组织管理的前提,基于不同的人性假设将有不同的管理机制,不同的管理机制将产生不同的组织绩效。因此,人性假设是管理研究的逻辑起点。管理学发展史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人性假设,如经济人假设、社会人假设、自我实现人假设、复杂人假设、文化人假设等,麦格雷戈甚至提出了两个相反的人性假设,相伴而生的是众多的管理学派,被哈罗德·孔茨称之为“管理理论的丛林”。管理学界学派林立,一片繁荣,却不能像经济学那样长成“参天大树”。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甚至认为“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在管理学百年诞辰之际有必要反思这种局面的成因,为管理学的发展找到正确的方向。我们认为管理学缺乏一个公认的逻辑起点,从不同的起点出发都可以形成自圆其说的理论体系,然而任何学派都不能建立持久的主导地位。经济学尽管也有许多学派,但是它们都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即使赫伯特·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依然是对经济人假设的补充和修订。在统一的人性假设之上,形成不同的理论分支,造就了枝繁叶茂的局面——经济学进入法学领域,形成了法经济学;进入行为科学领域,形成了行为金融学;进入管理领域,形成了企业理论。经济学的强势繁衍,被冠以“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称号。经济学的发展路径为管理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人性假设争论了两千多年,依然众说纷纭。最早提出人性论的当数孟子(公元前372—公元前289),他是性善论的倡导者,主张通过教化弘扬人的“善端”,与之相应的管理理念是儒家的人治。荀子(约前313—前238)提出性恶论,主
综上所述,前人对人性假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人性的特点,形成了不同的管理学派,正如罗宾斯所说,管理学界一直重演着“盲人摸象”的寓言: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每一种管理理论都是正确的,但是每一种观点都有它的局限性。因此,提出一个全面、客观的人性假设,以此作为管理学研究的平台,就显得十分必要。
管理学领域出现众多人性假设的原因,是由于学者们站在横断面上考察人性的特点,从不同的视角看到了不同的侧面。这样的人性假设往往是彼此对立的,由此衍生的管理学派也互不兼容,令管理实践者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本文试图沿着人类演化的历史进程,从纵剖面的视角来考察人性的本质,解构人性的各种组分及其结构比例,为管理学研究提供一个统一的基础平台。本文的立论基础是马克思“社会存在决定思想意识”的论断,这是得到普世认同的公理,再结合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理论,可以得出一个推论:人类进化过程中所处历史阶段的长度不同,会给基因打上深度不同的烙印。人类演化的历史进程首先是面对纯自然的蛮荒时代,此时的人类与其它动物无异,称之为生物人。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生存的需要派生了自利的属性;工具的出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逐渐发生了社会分工,人类进入了商品经济时代,此时的人类称之为交易人,交换的需要派生了利他属性;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称之为文明人,追求社交、尊重和价值实现,高层次的需要驱使人们提高道德修养,于是演化出既非自利也非利他的第三种属性——道德性。蛮荒时代最先经历、历时最久,因此就有了道金斯所谓的“自私的基因”,这种自利性是最内在、最本质、比例最高的属性;道德性则是最外在、最表浅、比例最小的属性;利他性介于两者之间。这就是所谓的“层次人”假设。本文绪论之后研究人性的成因,从理论上解释“层次人”假设的分析逻辑;第三章沿着人类演化的历史进程阐述各种属性的形成过程,解析人性的层次结构;第四章运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验证“层次人”假设中的各种属性及其比例结构;第五章是结论与启示,总结本文的研究发现,讨论基于层次人假设的管理学科发展问题。
二、人性的成因
人是自然的产物,在其发展演化的过程中必然留下环境的烙印。基因是人类传承的载体,基因之上必然记录着环境变迁的印记。所谓人性就是环境叠加在基因上的刻痕,人性的构成是需求驱动下行为动机的时间沉淀。
(一)、社会存在决定思想意识
“社会存在决定思想意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论断,得到了东西方的普遍认同,笔者视之为公理并以此作为人性研究的逻辑起点。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客观环境,它包括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地理环境以及人口因素;社会意识包括道德、政治、法律思想、宗教、哲学、科学、艺术以及风俗习惯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关于二者的关系马克思指出: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志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按照马克思的论断,人的意识形态是由置身其中的客观环境决定的,意识是外在环境在人的头脑中的反应,有什么样的物质基础就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人类从无到有、从海洋到陆地、从爬行到直立行走,直至成为今天的文明人,时时刻刻处在一定的物质环境之中,从环境中获取生活资料,在与环境的抗争与融合中,不断地适应环境、利用环境和改造环境。环境反过来雕刻着人脑,塑造着人的意识。人性,就是在这样一个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和沉淀的结果。
(二)、人类的存续状态决定人性的本质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任何物种的个体都各不相同,而且一直在因应环境的演化发生着变异,凡是发生了有利变异的个体,在与其它生物的斗争和与自然环境的斗争中更容易存活下来,并将变异遗传下去。遗传了有利变异的后代,就有较多的生存机会。后来人们发现遗传的载体是基因,基因将生物的适应性变异记录下来并传承下去。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再次证明了生物物种因适应环境而逐渐发生变化。他认为自然选择仅仅是通过基因——而不是通过物种或者个体——发挥它的造物力量,并宣称“人类只不过是‘基因的生存机器’”。沿着道金斯的逻辑推演开来:基因为了自身的生存与繁衍而制造了人体,并且不断地复制新的“躯壳”以延续自己“寄宿”的租期,这种更新机制确保基因成为“不朽的遗传实体”。从这种意义上说,基因是刻录着环境演化历程的活化石。基因为了生存与延续会驱使人类向环境索取生活资料,满足自身需要的方式会在基因上记录下来,在趋利避害的本能支配下向更高的层面演化。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是意识的载体,意识是环境的产物,环境通过意识引导基因的演变,基因的属性就是人性。所以从“社会存在决定思想意识”的公理可以得出第一个推论:人类的存续状态决定人性的本质。
(三)、社会存在的时间长度决定人性组分的多寡
社会存在决定思想意识,思想意识影响基因属性,历时愈久烙印愈深。按照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当某种行为受到奖赏时,最有可能重复这种行为;当某种行为受到惩罚时重复行为可能性很小。斯金纳的强化理论表明,人是趋利避害的,他在动物实验中也证实了某种行为的反复强化会内化为本能。由此可以推断,人类在某种环境之下存续的时间愈久,环境条件的反复刺激会强化某种思想意识,进而促使基因形成相应的属性;某种环境存续的时间越长,该属性给基因的烙印越深。于是得出第二条推论:人类在某种状态下存续时间的长度,与该状态派生的人性组分成正比。
三、层次人假设
人类的进化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躯体进化的同时人性也在进化。人性的进化也是与其所处的环境条件息息相关的,我们以社会分工和国家出现为划分标志,将人类社会分为蛮荒时代、商品社会和文明社会三个时段,分别考察各种社会环境塑造了怎样的人性。
(一)、蛮荒时代产生的自利性
根据人类史学研究,约300~350万年前地球上出现了最早的人类。此时的人类与其它动物无异,在自然面前只能被动地适应,没有利用工具改造自然的能力,我们把这个时代称为蛮荒时代,此时的人类称之为生物人。在人类
关于此时人类的进化的方式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前者认为人类以群体为单元参与生存竞争,个体成员为了群体的利益可以牺牲自己,即在群体之内人是利他的,对群体之外是利己的;个体选择论者则用归谬法批驳群体选择理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按照定义,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同自私性的群体就不能分辨了。我们姑且假定开始时存在无叛逆者的纯粹利他性群体,尽管这不大可能,但很难看出又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自私的个体从邻近的自私群体中移居过来,以后由于相互通婚,从而玷污了利他性群体的纯洁性”。道金斯认为生存竞争的基本单元既不是群体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基因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延续,与其它基因展开激烈的竞争。人,只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存续的复制“机器”。基因要延续就必须采取各种自利的策略,如果某些基因采取利他的策略则它很难延续下去,于是逻辑推断的结果就是:留存下来的基因都是自私的,纵使有些看似利他的行为,如果不是偶然的“错误”的话,也是间接的自利行为。“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凡是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任何东西应该都是自私的”。
人类自诞生之日起,直至社会分工之前,一直处于恶劣的生存环境之中,在这300万年以上的漫长岁月中,残酷的社会存在将自利的属性深深地烙在了基因之上。由于出现最早、历时最长,所以自利成为人类最根本的属性,因此得出假设1:自利是人类最内在最本质的属性。
(二)、商品社会产生的利他性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分析了 后期发生的三次社会大分工,即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商人阶级的出现。社会分工与专业化提高了生产效率,商品生产的目的不是消费而是交换,交换就必须考虑对方的需要,因此在商品生产的起点就注入了利他的属性。交换不仅发生在制造部门,而是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个成员都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换取报酬(金钱),再用金钱去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各种消费——交换,是商品社会所有成员的普遍行为,我们把此时的人类称之为“交易人”。商品经济的社会存在必然引发思想意识的转变——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首先必须考虑用户的需要,产品得不到用户的认同就无法达成交易,无法形成资本循环,于是也就无法满足自身的需要——商品社会的交换性质迫使“自私的基因”衍生出来利他的属性。这里的“利他性”不是我们所倡导的雷锋精神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从自利的初衷派生出来的互惠利他行为,这种利他性如同动物照料后代是为了基因延续一样,是内在的自利动机驱动的结果,也是基因面对环境做出的理性选择。也正是这种利他性的存在,构造了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形成了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
与蛮荒时代的历史相比商品社会的出现并不久远,距今只有四五千年,因此人性中的利他性在基因上的烙印远远不及自利性来得深刻,由此得出假设2:在交换动机的驱使下,自利的基因派生了利他性。
(三)、文明社会产生的道德性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聚,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阶级,矛盾冲突不断加剧,“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的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因应这样的需要,公元前2000年左右国家诞生了。国家的产生标志着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它以公共权力管理社会事务,形成统一的制度与规范,维护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行。
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随着社会交往活动的增加、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要不再仅仅局限于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同时对精神满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此时的人类称之为文明人。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类从低到高依次有五个层次的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在前两个低层次的需要满足之后就会追求高层次的精神需要。而精神需要的满足只有在人群中实现,在人们的友谊、关爱、敬慕、赞赏中体现自身的价值。这时就提出一个问题:社会尊重什么样的品质?或者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品质?其实这就是约定俗成道德规范,就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人类莫不尊重道德高尚的人。社会文明的本质就是自发秩序,就是道德情操。
于是在精神需要的驱动下,人类产生了第三种属性——道德性。就动机而言,道德性既不是自利的也不是利他的;就结果而言,道德性既是自利的又是利他的。道德性是一种中性组分,介于自利与利他之间。道德行为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为,是一种无意识的本能行为。比如职业精神就属于这个范畴,一个受人尊重的裁判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一个受人尊重的军医会善待每一个伤员,包括俘虏在内。随着人类文明的演化,道德性会日益增加,尽管它是最后出现的一种属性。由此得出假设3:道德性是最表浅最稀缺的人类属性。
四、层次人假设的验证
(一)、实验设计
经济学实验作为一个得力的工具广泛用于理论检验、政策设计、制度分析等领域,也被成功地用于自利性与利他性的检验。本文采用独裁者实验、信托博弈、最后通牒博弈三个经典实验,检验人性中存在的各种组分,揭示道德属性的存在与否以及各种组分的多寡。
A、独裁者实验 实验对象是彼此陌生的,不允许相互交流。用抓阄的办法划分A、B组,A为提议者,B为回应者,不同角色分列试验台两侧。发给A一个信封,内装30张1元人民币,信封无标记。A取出自己的所得,把分配给B的部分留在信封中。信封投入箱中,由回应者B随机抽取。B对分配金额接受与否不影响A的所得。
独裁者实验以随机方式匹配A、B,屏蔽了面子问题;实验对象彼此陌生,规避了人情关系;提议者享有完全支配权,不受他人制约;回应者没有任何权利,只能听凭提议者的赐予。如果A是自利的,完全可以“一毛不拔”,留给自己的比率就是自利性的表征;如果B是自利的,会默认A的任何赐予。我们试图通过这样的实验环境模拟纯自然的情境,以图验证假设1——自利是人类最内在最本质的属性。
B、信托实验 A、B公开匹配,彼此握手,简短交流,给A发放信封(有标记),内装30张1元人民币,提议者Ai从信封中取出属于自己的部分,留下Z元装入信封交给主持人, Z元经由主持人转化成3Z,主持人转交Bi,Bi从中拿出Y元返还给Ai,这里的Y可以是零也可以是不大于3Z的任意正数。
本轮实验与独裁者博弈不同,独裁者博弈是静态一次性博弈,信托博弈则是动态博弈。双方存在平等自愿的交换关系,但是彼此信息不对称,提议者要冒一定的风险,因为不是重复博弈,没有继续合作的预期,回应者有权利拿着3Z一走了之。信托博弈是非零和博弈,具有商品社会互惠利他的特点。这里的Ai相当于投资人,Bi相当于代理人,面对一项有200%利润的确定性投资项目,投资则会产生利润,投资越多利润越大。由于回报取决于代理人的人性,如果代理人是利他的,投资人可以收回投资并获取一定的利润;如果代理人是完全自利的,投资人将损失全部投资。信托博弈难以检验投资人的人性,因为投资行为与其对代理人的人性预期有关:一个自利的投资人,如果预期代理人是利他的,则会投入全部资本;如果预期代理人是自利的,则投资金额为零。因此无法根据投资额度判断投资人的人性。但是可以通过代理人的表现验证假设2——在交换动机的驱使下,自利的基因派生了利他性。
C、最后通牒实验 沿用上轮的配对关系,给提议者Ai派发30元的信封(有标记),由Ai进行分配,Ai取出留给自己的部分,余款Z连同信封交主持人登记后转交Bi,Bi有权利接受或拒绝Ai的提议,如果Bi拒绝,则分配无效,两人均一无所获。
最后通牒实验A、B双方具有对等的权利,表达了民主的决策机制,尽管没有协商互动,由A单方面做出决策,但B的否决权足以构成对A的制约,迫使其做出公正的分配。如果B认为分配不公,有可能以牺牲Z元利益的代价惩罚决策者A。如果B是完全自利的,那么,即使1元的收益也会默认;如果B拒绝了A的提议,既非自利也非利他,仅仅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这是一种精神追求,属于道德行为的范畴。通过回应者的决策行为可以验证假设3——道德性是最表浅最稀缺的人类属性。
(二)、实验过程
为了追求实验的代表性,我们在不同的人群中进行了三次现场实验:
第一次实验以学生为对象,在暨南大学图书馆分散选取了10名没带电脑的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男女各半。分散选取是为了规避熟人,排斥电脑是希望选到对金钱敏感的被试。实验在图书馆七楼会议室进行,实验由本文第一作者主持,第二作者辅助。主持人首先自我介绍,次阐明意图,再讲明规则。三轮实验连续完成,耗时40分钟。
第二次实验以车间工人为对象,选取不同班组的10名工人(不能保证彼此不相识),男女各半,年龄18-21岁,实验在广电运通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举行,由于车间负责人协助组织,故一直在场旁观。
第三次实验以火车站流动人口为对象,由广州站办公室主任和客运1车间主任协助组织,候车旅客防范心理极强,主任的制服和教授的工作证都很难说服旅客配合,历时30多分钟才找到10名被试。被试之间彼此不相识,7男3女,均为成年人。实验在候车室二楼的工作厅内进行。
(三)、实验结果
A、独裁者实验结果分析
实验名称 |
每组 金额 |
实验 组数 |
给付金额 |
均值 |
给付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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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A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