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少华:迎接自贸区,横琴如何“趁热打铁”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2-10 点击次数:1754
作者简介:杨少华,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硕导。
1993.07毕业于陕西财经大学(现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统计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省工商银行半年,下基层锻炼1年,主管过县域经济工作。9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专修英语半年,新加坡访问学者半年。1996后,在青岛理工大学任教,在《统计研究》、《中国统计》、《统计与决策〉》,《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亚太经济》、《运筹与管理》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9项,获各种省及市级科研奖励30余项。
2004年8月,调入暨南大学,近6年,发表论文15余篇,主持省市级政府项目6个,参加国际会议2次,且宣读论文。兼市委政策研究与经济决策顾问、珠海市哲学与社会科学专家委员会委员、市委宣讲团成员,香洲区社科联常委等职。
研究方向:数量经济学与区域经济学。
最近以来,关于自贸区的新闻报道不断出现,先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上海自贸区经验要尽快复制推广,随后有媒体报道 粤港澳自贸区很快就会落实,珠海横琴有关负责人在澳门也表示,国家相关部委对横琴申报建设自贸区给予了充分肯定。种种迹象表明,粤港澳自贸区政策有望加快 落实。
作为粤港澳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横琴正在加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笔者看来,如果成功申报自贸区,横琴能否打造一个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至关重要,这影响到横琴能否充分利用好自贸区的各项政策带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政策法规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内涵,则是指一套行之有效、公平公 正透明的具体法律、法规和监管程序;营商环境国际化的内涵,是指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
自贸区的建设,会涉及投资、贸易、金融、行政法制多项改革与创新,需要营造一个“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这包括全面开放投资领域、投资相关税费优惠、增强服务 功能保障体系等,以应对国际经贸规则的谈判由贸易规则谈判转向投资规则谈判的新趋势。具体而言,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横琴在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可以继续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迎接“自贸区时代”的到来。
在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构建上,要考虑市场环境、政策政务环境、社会化服务环境、 融资环境和法治环境,推动实现投资自由化、对外贸易和投资更加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更高阶段,这要求有三个转变:一是监管理念的转变,即从货 物管理转变为企业管理;二是贸易体制的转变,即从现有的贸易壁垒、配额限制转变为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三是向开放型和创新性政策转变,如放宽外汇政策和税 收政策都将更加开放并具有国际竞争力。对外贸易和投资更加便利化则要强化贸易企业分类管理、简化外贸业务办证程序,探索建立“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从而提高口岸通过效率等多项措施。
在金融支持策略上,横琴可以充分利用在金融创新上的先行先试政策,争取国家相关部 委的支持,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等;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横琴试点设立有 限牌照银行。同时,可争取相关政策允许横琴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包括分行或支行)从事离岸业务,这是金融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的重中之重,包括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构建区域离岸金融中心等。另外如果在税收、外汇使用等方面有更大优惠,会有利于更多的金融机构在横琴注册开业,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的全球调拨, 使经济的发展更加开放并具有国际竞争力。
另外,基于毗邻港澳的优势,可以尝试探索与港澳共建横琴境外人员管理服务体系。随着横琴的不断发展,在横琴经商、创业、就业、学习的港澳籍和外国人不断增加,客观需要对境外人员管理服务体系,借鉴港澳先进的营商环境和城市管理理念,补全这一短板,与港澳共建境外人员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横琴对国际高端人才、高端产业等高端要素的吸引力。